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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企业标准的通知
证标委秘发〔2023〕135号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标准公开的相关要求,支持行业内各类机构做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,鼓励行业机构将最佳管理实践以企业标准形式公开,提升自身社会价值,推动行业标准化多层次体系建设,实现资本市场标准化高质量发展,证标委秘书处现面向全行业征集企业标准。具体内容通知如下: 
一、总体要求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等相关规定,国家鼓励企业自行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。企业标准是在企业范围内经协调、统一的技术要求、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,是企业组织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依据。企业标准的制定程序应符合《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并按照GB/T 1.1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》相关要求起草,企业标准应不含涉密敏感信息。 
二、征集范围 
企业标准征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领域:
(一)通用基础:企业内部的通用基础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术语、代号、符号、分类、编码等标准。 
(二)数据标准:企业内部的数据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基础类、数据管理类等标准。 
(三)数据模型:企业内部的数据模型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逻辑模型、模型建设方法等标准。 
(四)统计业务:企业内部的统计业务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统计指标、统计维度、计算方法等标准。 
(五)证券业务:企业内部的证券业务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经纪业务、信用业务、资管业务、柜台业务、证券研究、托管业务、投行业务、固收业务、做市业务、投资咨询、另类投资等标准。
(六)基金业务:企业内部的基金业务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发行、销售服务、注册登记、估值核算、投资交易,以及基金托管、基金独立销售、基金投顾等标准。 
(七)期货业务:企业内部的期货业务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期货经纪业务、期权经纪业务、资管业务、风险管理业务、投资咨询业务、产品销售等标准。 
(八)信息披露:企业内部的信息披露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或产品信息披露内容、格式的电子化规范等标准。 
(九)投资者保护:企业内部的投资者保护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服务、教育、保护、投诉处理、权益救济等标准。 
(十)信息安全:企业内部的信息安全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、数据安全、灾难备份、运维管理、应急管理、安全审计、自主可控等标准。 
(十一)技术管理:企业内部的技术管理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、软件工程、项目管理、质量管理、运行维护以及组织管理、IT治理等标准。 
(十二)信息交换: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换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通信协议的数据字典、报文类别、数据格式、传输机制等标准。 
(十三)金融科技:企业内部的金融科技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云计算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等标准。
(十四)检测认证:企业内部的检测认证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对信息技术产品、服务进行认证、检测的标准。 
(十五)公司治理:企业内部的公司治理相关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行政管理、党建管理等标准。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征集时间自通知之日起长期有效,由各单位自主申报。 
(二)申报单位填写企业标准信息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(详见附件),与标准发布稿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秘书处(zbwmsc@csits.org.cn),邮件主题以“单位简称+企业标准名称”命名。 
(三)秘书处对上报的企业标准进行形式审查,对于符合征集条件的企业标准在资本市场标准网(www.csisc.cn)进行公开。
 四、联系方式
 联系人:于瑛华
 电话:010-53851843


证标委秘书处 
2023年8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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